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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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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不勝酒力是"受害者"說的, 文中述訴都覺得腦袋還算清醒.
因為我怎麼看都是自願... 不然早呼救, 也有機會繞跑. 只是可以給你X, 不能給最後的鄧男X. 最後僅剩鄧男一人要帶回去督 當然逃跑呼救了.

但法官為何又給富少灌上一個性侵罪.... 基本上我覺得是"符合社會期待"
再上訴.... 還不見得定罪, 此時她老媽拿八十萬合解, 算是聰明之舉.
舊 2021-02-09, 04:15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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