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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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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 [新聞] 5富少灌醉女神集體性侵

為什麼要仇富呢?
孔子說過,有交無類,只要有交錢,我們就不分類。

參考2018年,
胡睿兒,一樣乘機性 交,一人撿屍一人幹,付了40萬,
判刑2年,沒有緩刑。

集體犯罪,比單獨犯案判刑更輕……

2019年,本案5人撿屍,一共付80萬,最重1年10個月,
全部都緩刑……

前司法院長林洋港有一句名言:司法的獨立與公信有如
皇后的貞操,連「懷疑」都不可以。

為什麼要仇富呢?

 [新聞] 5富少灌醉女神集體性侵
引用:
1.媒體來源:ETtoday
2.記者署名:黃宥寧
3.完整新聞標題:5富少灌醉女神集體性侵!嗨喊:像吃buffet 賠80萬竟都不用坐牢
4.完整新聞內文:

北市5名富家子為相識多年的同學,一名鄧姓男子從小學到高中都暗戀女神般的女同學,沒想到大學畢業前夕,楊男將女同學約出來共5男到KTV飲酒作樂把玩骰子,約定輸的人需飲酒,導致女生飲用高濃度酒精的威士忌酒,酒後意識不清。起色心鄧男表示「要在包廂開幹」、「像buffet可以輪流。」5人竟輪流集體性侵女同學,甚至將照片上傳Instagram。



判決指出,被害女同學琳琳(化名)在2019年8月大學畢業前夕受到楊姓男子邀約,以及曾同校同學的鄧男、楊男、劉男、鄭男及施男一起聚會慶祝畢業。他們一行人先前往天母士東路某酒吧一路喝到凌晨,又到KTV續攤。



凌晨1點許前往KTV途中,不勝酒力的琳琳想到附近公園上廁所,鄭男假好心表示可以陪同,沒想到他竟將手伸進琳琳衣服裡摸胸部、下體等處猥褻,此時琳琳將鄭男推開並表示「我會被我男友罵死。」但琳琳仍和他們一起前往KTV。



一行人陸續抵達包廂,先由鄧男、施男、劉男等人表示要玩骰子,並且約定輸的人要喝酒,更導致琳琳喝下多杯高濃度的威士忌,一杯接著一杯的琳琳早已意識不清躺在沙發上。沒想到鄧男、施男、劉男均認為琳琳已達酒醉無力而行動無法自主處於精神障礙不能抗拒的狀態,竟基於乘機猥褻之犯意聯絡,由鄧男、施男、劉男相繼隔著外著衣物碰觸琳琳胸部甚至以嘴親胸部、下體等處並指侵得逞,可惡的是他們陸續拿出手機拍照錄影,當中鄧男更惡劣的將照片直接上傳Instagram讓所有追蹤他的友人可以看到。



鄧男甚至向楊男表示「感謝你的安排,有這個機會可以上琳琳」等語時,楊男則回稱「你們想幹嘛就幹嘛,不要內射都可以,只要最後送她回家就好」等語。凌晨3時許鄧男竟在包廂直接喊聲「要在包廂開幹」,劉男附和「好」一旁楊男則淡淡說「我已經玩過了,你們玩就好」



肖想最久的鄧男企圖性侵時卻因酒喝太多不舉,竟向其他4男表示,「人太多硬不起來。」、「要帶回家,等我酒醒一點再做。」於是又合力將琳琳揹下樓帶上計程車,此時的琳琳趁計程車在天母西路、中山北路口停等紅綠燈時,使出全力打開計程車門跑到附近超商向店員求助。



開庭時,劉男、鄧男、楊男、施男坦承不諱,並表示可以賠償錢給琳琳達成和解,但琳琳在開庭時回憶事發時崩潰不已放聲大哭,甚至猛力用筆戳一旁物品、猛踹桌椅,但琳琳母親仍向法官表示可以給予他們緩刑機會。



法官審酌,4男沒有前科僅因年輕不懂事一時觸法,犯後已深表悔悟並且付清80萬賠償金額達成和解,仍依共同犯乘機性 交罪判鄧男2年徒刑、緩刑5年,劉男1年10月徒刑、緩刑4年,楊男1年徒刑、緩刑4年,施男1年8月徒刑、緩刑3年;至於鄭男在包廂內沒有動手性侵,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0月、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3月並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208/1917300.htm

5富少灌醉女神集體性侵!嗨喊:像吃buffet 賠80萬竟都不用坐牢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引用:
第 225 條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
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舊 2021-02-09, 07:5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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