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gdc1
不是成年的定義都下修兩歲變成18歲了嗎?那刑法什麼未滿12歲不究責的規定,不用跟著下修兩歲啊?既然台灣人心智成熟的速度超越全球,那應該全面修正與年齡有關的各項法律罰則啊!


有嗎?
哪有超越全球?

而且成年年齡與刑事責任能力是兩回事,請參考:為何刑事「責任年齡」不應隨民法「成年年齡」下修?
舊 2021-02-08, 10:21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惡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