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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mpom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3,372
性稍擾。就這麼模糊了。
要是男生或是女生,有生理反應,不就變成有犯意

台灣最講求兩性平等。同志婚姻不就是.....

所以如果女性吉你,證據說你有生理反應,讓我不舒服.....

犯意都有了

舉例 在擁擠的台北市上面的公車,人擠人,有女性向公車司機反映 有人,性燒擾。
然後告人的這方表示,在公車上 不舒服,且對方有生理反應 搭公車的男生。變成癡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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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良行政機關 新北市衛生局
新海橋下那棟。交通不方便耶
Ghost island = 呆丸 Welcome to Taiwan!
舊 2021-02-08, 07:02 PM #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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