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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eroyu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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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5
引用:
作者Jerry319
套在這個情境下,而加害人的"主觀"認為是就是,那我們說什麼都不是,只要他認為是就可以了

不過我比較想知道公關公司如何操作這樣的證人和"加害人"之前的操作


引用:
作者pompom
台灣的性燒擾,應該重新定義一下


引用:
作者Ryzen X
而之前的馬幼興事件也是假性侵,但整個把男方毀了

而每次女方都可憐兮兮的,講的好像真的一樣

引用:
作者heeroyuuy
當然啦,性騷擾是還蠻常見的,但誤會或(蓄意)污告的比例也不在少數
衰一點的話,莫名奇妙地身敗名裂傾家蕩產還是有可能


這種事的可能性很多(性騷擾/不小心碰到/仙人跳...etc...),誰也不想遇到

之前為了保護女性而修法,可是目前看來是有點偏向另一面
在主觀認定外,再輔加一些客觀看法或判斷會比較好
目前也只能在激烈地交流下,看看日後能否修到相對中等的地步吧...
舊 2021-02-08, 04:08 PM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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