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bcpanadol
專制跟犯罪不用懲罰是兩回事,
反送中, 在中國犯罪逃到香港,
即使香港法院認證在中國犯罪, 也不用接受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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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送中"一過~
中國就可以對香港引渡"罪犯"過來~
當然 送中條款是有排除像思想 政治犯之類
"理論上"你在中國殺人放火 或犯上什經濟詐欺罪刑~
例如前年某香港人在台灣殺人 若台灣可以引渡港人受審
好事一件 又很正義 沒問題吧? 所以...
中國把香港人引渡過去 似乎也沒錯? 對不對?
其實乍看之下我也認為如此.. 直到有香港網友直接講給大家聽..
太小看專制政府了 也搞不清楚香港與中國間沒有"獨立自主"空間
台灣可以跟香港談引渡 因為中華民國是民主人權國家
也是一個法治國家 這些都是公認的 不是自己吹的..
簡單講台灣司法是獨立運作 不被當權者直接指揮的
而且台灣也沒有政治犯 那是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的結果
所以台灣向香港引渡人犯 當然以一般刑事或經濟犯罪為主..
這跟大部份國家是一樣的
但中國不然 中國是有思想與政治犯的 黨說你不對 你就不對
而且中國的司法又是聽黨命行事 沒有獨立運作可能
不能以政治思想名義定罪? 那就說你漂妓 甚至詐騙 殺人放火
很多中國辦政治犯的名義 並不是什麼反革命 而是捏造一些像賭博 **妓之類的罪名
連台商都有人受害過...
香港給不給引渡? 怎會不給呢? 林鄭是中南海的狗 大家都知道的事
香港還有什麼是可以跟中國說不的?
所以要嘛不開門 只要你能送中 香港人未來就很可能被"合法"丟到中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