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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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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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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EAC212
我認為雙方都應該要提告..
雞要提告,不然就是默認自己只是快嘴胡扯下不了台,畢竟性騷擾的認定也可能很寛..非常主觀。
扯什麼改歌詞也叫性騷擾?!!
翁也一定要提告毀謗,不然看不起他(但我講這句好像沒什麼力.我本來就沒在看他....)

我是看曾國城煮菜節目才知道他的...
舊 2021-02-05, 06:27 PM #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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