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mm386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8
文章: 12
記者會展示物品明顯冒犯收看觀眾,係屬觸犯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第二條:

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可以提出集體訴訟嗎?
舊 2021-02-03, 04:16 PM #5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mm38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