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pc0406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94
引用:
作者salfonxman
擴大的權限是指"第二類、第三類疫情之發布;於疫情初發時,地方主管機關得成立縣市層級的「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不要沒事超譯好嗎

然後地方建議中央,結果提建議地的地方根本沒配套就變成開過院會的中央的責任?

所以之前是由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阿
由中央主管機關監督指揮地方主管機關執行傳染病防治工作有關事宜
很難懂嗎?
舊 2021-01-25, 01:20 PM #10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pc0406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