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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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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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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wpc0406
擴大就表示之前地方權限更小,所以當時台北市長才會建議中央啊,自己發言都不用看一下啊

擴大的權限是指"第二類、第三類疫情之發布;於疫情初發時,地方主管機關得成立縣市層級的「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不要沒事超譯好嗎

就像你舉的法條是指揮地方政府,不是指揮地方政府的醫院,所以中央的異地隔離才會被地方政府的"建議"壓下去

然後地方建議中央,結果提建議地的地方根本沒配套就變成開過院會的中央的責任?
舊 2021-01-25, 01:13 PM #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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