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wift
還是很奇怪,你這邊的地位是指職位的地位,還是人格上的地位?
職位本身只是權限上的差異,所謂高低也只是只要負責的範圍多於寡而已,那怎麼會跟人格品質上的高級與低劣上混合一談?
如果你講到的地位是指前者,那不過只是職位上的差異,不是人格,既然晉見只是描述低職位者見高職位者的事情,那怎麼會有誰看不起誰有沒有禮貌的問題?
總之嚴謹一點來說
如果晉用不適宜用來描述他國低階官員來拜訪我國高階官員,是因為不禮貌,意即「我們將對方的地位貶低」,所以這樣用詞不適當
假如因為是下對上,這是貶低對方,所以不適宜
那你有兩種假定,一是實際上並沒有貶低,二是「晉用」這個字是在描述兩方的關係是處於在人格上的高低,證據足夠才能說真的「晉用」就是在貶低人,不然我們僅能說沒啥證據在說晉用是在瞧不起人
好,那要有明顯的證據,問題是這個證據在哪?
當然資料蒐集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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