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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Swift
還是很奇怪,你這邊的地位是指職位的地位,還是人格上的地位?

職位本身只是權限上的差異,所謂高低也只是只要負責的範圍多於寡而已,那怎麼會跟人格品質上的高級與低劣上混合一談?

如果你講到的地位是指前者,那不過只是職位上的差異,不是人格,既然晉見只是描述低職位者見高職位者的事情,那怎麼會有誰看不起誰有沒有禮貌的問題?

總之嚴謹一點來說

如果晉用不適宜用來描述他國低階官員來拜訪我國高階官員,是因為不禮貌,意即「我們將對方的地位貶低」,所以這樣用詞不適當

假如因為是下對上,這是貶低對方,所以不適宜

那你有兩種假定,一是實際上並沒有貶低,二是「晉用」這個字是在描述兩方的關係是處於在人格上的高低,證據足夠才能說真的「晉用」就是在貶低人,不然我們僅能說沒啥證據在說晉用是在瞧不起人

好,那要有明顯的證據,問題是這個證據在哪?

當然資料蒐集的方...

我看你根本都沒在認真看........
引用:
作者newsnes
我從來沒提到人格之間的高低,那是你自己講的。
但是地位的高低,倒是可以討論一下。

你的意思是外國使節的地位一定比我國總統低嗎?

我可不這麼認為?
和我們沒有邦交的國家也不一定這麼認為,更遑論對岸官方。

如果自稱對方來晉見,那就是自己認為對方地位低(可能是政治、社會、經濟、學界...),這沒有爭議吧?

問題是,有禮貌的人,是不應該主動把別人視為低地位的?
可以自謙自己的地位低,但自己稱別人地位低,這真的十分不妥。

你可以好好想一想我說的有沒有道理再回,不要學版上跳針王,一直重複,那真的討論起來很累。
所以最後我才會直接複製貼上回他,因為他只是無限迴圈而已,以為有回文搶最後一篇就贏了,真是幼稚。
奉勸你,好的要學,不要學壞的。
 
舊 2021-01-14, 01:38 PM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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