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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uiopoiu
外交使節的職位等級在外交部長之下.這是它的身份.而出使外國代表國家.這是工作不是身份提升.
所以和他國元首會見是低身份對高身份.依禮節而言必須[晉見]元首.

不管多自由的國家.禮節上仍然要注意身份的尊卑.才不會在重要場合失禮.

也不是說「晉見」二字不能用,我認為的是,外交使節可以禮貌性地說他(她)去「晉見」某國總統,但某國人(包含媒體、官員、甚至總統本人)不應該說該外交使節要來「晉見」我國總統。
這樣感覺就是矮化對方、自我膨脹。

就好像甲公司的業務經理被授權去和乙公司的總經理(或總裁)談合作案,甲公司的業務經理可以說他(她)去「拜會」乙公司的總經理(或總裁);
但乙公司的員工或總經理(或總裁)本人,如果對外宣稱甲公司的業務經理前來「拜會」,這就十分不恰當也不禮貌。
     
      
舊 2021-01-11, 07:5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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