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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下屬對長官說
引用:
「下午打靶有種拿槍向我開槍」


長官告他
引用:
第49 條對於長官施強暴、脅迫或恐嚇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前項之罪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讀書少,這算強暴脅迫恐嚇?

依我當兵時的經驗,這頂多算不服管教,送去關禁閉。
如果一次無效,可以考慮送第二次。

以前聽別人夫妻吵架,女人常說,你打我,你打我啊!你打死我好了!

中瓊瑤的毒太深……

https://m.youtube.com/watch?v=-t_KUVg35Zw
這輩子第一次聽到這種要求。
乖,下去C......呃,點火。
舊 2021-01-10, 07:24 PM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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