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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11
文章: 9
引用:
作者sclee
大使代表國家,但不等於就是該國的元首

新聞常看到,兩國出現糾紛

會"召見"駐該國大使抗議

而召見這個動作是外交部長在做


還不需總統或總理親身出馬

我認為晉不晉見不是重點

要對等? 派外交部長招呼這個聯合國大使就好

根本不必總統跟他會面

這種用法我也覺得不洽當。
上對下才是「召見」,駐外使節肯定不是該國外交部長的下屬,用「召見」也是不倫不類。

事實上,我就是在討論這類用詞是否恰當?
結果你又用另一個我認為也不恰當的用法,來試圖合理化「晉見」的用法,這根本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舊 2021-01-10, 01:43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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