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AC212
用包包佔位置真的很垃圾...
可是我一直在想.. 這種情至於動手打人嗎?
這種情形在我的觀點就是.. 人家佔位置是小惡,動手打人的感覺變成是把更大的惡行往自己身上扣了..
我是還沒有想到更好的做法?
或許.. 和司機反映?讓司機判斷?.............
不過我看了一下定型化契約,好像對於佔位情形也是沒有辦法........
那..好吧..
基於. 事件是因佔位行為而起,廢物法律和契約都沒有能夠防止引起爭議的源頭"佔位".
那就支持私刑一票...
PS. 動手前請評估自身戰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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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該學生付兩人份的車資,人和包包占兩個位置就沒問題
我坐火車攜帶重要物品也是會買兩張坐票,其中一個位置放行李。
有些媽媽抱小小孩,不想整個旅程都抱著小孩,也是會加訂孩童票。
如果有些三寶硬要搶位置就把票拿出來叫他/她滾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