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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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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48
引用:
作者healthfirst.
烙人去警局?
這也太白癡了吧
從警方只起訴兩條來看
1. 恐嚇
2. 公然侮辱
警方不覺得有看到烙人圍事
可能是陪同看熱鬧的人多了一點
女外送員就說是烙人


呵呵~ 這個本來就是解釋空間很大的, 哪次不是都說陪同來看看情況的 XD

PS. 不要太相信公權力, 如果是地方名店, 我覺得警察認識的可能信更高.
只有賴不掉的才會處理, 或無法解釋去淡化的的部分才會處理.
舊 2021-01-06, 08:22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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