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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ive-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17
文章: 300
商業行為就是你情我願

只要店家不要拿違法的東西給人吃就好

嫌貴可以不去買啊

覺得人家好賺

你也可以去做

比較可惡的是惡勢力把持的特權商業行為
舊 2021-01-04, 11:21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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