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如果你是指新聞中有人戴白色工作帽的照片的話,很抱歉,照片並未清楚手上是否槌子,也無從知道該人是否為法官。
要僅以該照片證明法院僅以法官持槌子驗收,還嫌有點牽強。
法院找第三方單位很奇怪嗎?前面不是講了,如果法院沒有能力獨立進行相關驗收工作,那麼去找第三方單位協助,到底哪裡奇怪了??
法院找第三方單位協助驗收,並無從證明營造公司方在本篇報導中是否說謊,也不影響這
篇報導中,營造公司單方陳述的真實性。
所以你這裡扯到第三方單位來到底有何意義??
再講一次,空心牆部份也是營造公司的單方陳述,目前無從得知是否為整起事件的爭點,也無從證實有無空心牆乙事。
追加的部份當然不會在原始契約內。
我說的是會另外成立新契約,或是簽署相關文件,來進行相關工程。
所以營造公司能不能拿得出相關契約文件,證明當初簽約時,這筆工程是追加工程而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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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什麼法院要找第三上驗空心牆
2.為何營造商要補環氧樹脂
這才是一開始的問題點。
如果法院一方“尊重專業”,而不是以自已的“偏見”去質疑,就不會有後續的事了。
至於在辦公裡看契約與採購的,試著當乙方或丙方,可以看到“很不一樣”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