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真象
新竹地院曾委請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提出鑑定報告以及登山營造委請專業實驗室的「磁磚拉拔試驗報告」都顯示,不僅證明新建大樓粉刷牆面及磁磚貼面完全符合契約規範,也符合安全性要求,並直接指出粉刷牆面及磁磚貼面經敲擊後有不同聲音是正常情形,跟安全性無關。
這個一定會有鑑定報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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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所以還是要看鑑定報告的內容怎麼寫,到底工程有沒有符合當初契約的內容,才能決定。
引用:
作者真象
而你所說法官用槌子敲牆一事,請參閱內文:
竹院楊麗文庭長針對與登山營造的爭議回應,庭長和法官絕對沒有拿鐵鎚去敲打牆面,只有因為在驗收時,發現「空心牆面的問題太嚴重」才會拿東西去敲擊聽聽看聲音,很多的法官也因為這樣子驗收到手很痛,絕對是因為有太多的建築瑕疵,逃不過法官的「法眼」才有這樣的爭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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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是出現在新聞報導內容,但是未出現在法院的新聞稿內,所以具體是否法院真有這樣說,我個人是採保留的態度。
引用:
作者真象
法官沒有敲,只有拿東西去敲擊,還敲到手很痛。戴安全帽拿槌子敲牆的照片,一切都不認帳。
等著看驗收報告,看看法院有沒有因為異音而要求改善的吧!。
如果有要求營造商改善,而營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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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該還是要以相關鑑定報告為準,不是嗎?
不能單純因為營造公司這麼宣稱,就認為事實就是如此,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