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惡蟲
你所指的是證據是哪一部份?
你不會認為只憑單方面指述,就是足夠充分的證據了吧??
你這篇新聞,開頭就講了是營造公司開記者會,內容全是記者會內所講述的內容,基本上依然是單方面指述,所謂的證據在哪?
鑑定報告???
與地院簽立的追加工程契約???
有辦法拿出這二個東西來看一下嗎?不是單方面口頭上說說就算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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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地院曾委請中華民國建築技術學會提出鑑定報告以及登山營造委請專業實驗室的「磁磚拉拔試驗報告」都顯示,不僅證明新建大樓粉刷牆面及磁磚貼面完全符合契約規範,也符合安全性要求,並直接指出粉刷牆面及磁磚貼面經敲擊後有不同聲音是正常情形,跟安全性無關。
這個一定會有鑑定報告的。
而你所說法官用槌子敲牆一事,請參閱內文:
竹院楊麗文庭長針對與登山營造的爭議回應,庭長和法官絕對沒有拿鐵鎚去敲打牆面,只有因為在驗收時,發現「空心牆面的問題太嚴重」才會拿東西去敲擊聽聽看聲音,很多的法官也因為這樣子驗收到手很痛,絕對是因為有太多的建築瑕疵,逃不過法官的「法眼」才有這樣的爭議存在。
法官沒有敲,只有拿東西去敲擊,還敲到手很痛。戴安全帽拿槌子敲牆的照片,一切都不認帳。
等著看驗收報告,看看法院有沒有因為異音而要求改善的吧!。
如果有要求營造商改善,而營造商去改善,這就是多支出的部分,畢竟這不是“瑕疵”,所以多出來的部分就是追加的。
你該不會是新竹法院的吧!
不然怎麼新聞裡的照片或是合理性的鑑定報告或是採訪庭長的言論,你怎麼都不認為是真實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