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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FLY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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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8
文章: 33
兩週前我做了一個嘗試,一天下午我親自跑了一趟我這邊新北淡水選區的立委民眾服務處做議題討論,
有事先電話先約了時間,接待是服務處當下僅剩一位的留守顧電話的助理,其他人看樣子都出門跑行程去了。
我抱怨的論述內容基本上就是這篇主題的延伸話題。
大方向就是,中華民國公家機關(主要是教務部)有規範國字的一筆一畫怎麼寫,
想當年我小學生的階段(198X末∼199X初)的國語課的作業和考試,
若我書寫的國字筆畫沒有符合當時的教育部的規範,
就等著接受罰抄寫一百遍、考試扣分、甚至藤條打手心。
(現在的我會認為「罰抄寫一百遍」基本上也算是變相體罰了),
雖然說當年世代有類似經歷的臺灣小學生也不見得是極少數就是了,
但被體罰的感覺就是不好。
時間一晃眼來到201X世代,我才發現到一個日常生活外出行程上的細節,
臺灣這座島上,在公眾場域、公共的室內外空間,由公家機關所設立的各種大大小小的實體文字看板路牌,
以及現代網路上由中華民國公家機關公告發行的各種影音圖文電子文件、
看板和文件內的文字充斥混搭著中共規範的繁體字(國標碼/GB18030)、日文漢字、韓文漢字。
我發現公家機關好像都當沒事?我有試過投遞部長民意信箱反映問題,但都被官樣文章打發回覆然後不了了之。
我感受到了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我小學階段,被打手心被打得情何以堪!?
公家機關可以使用不符合自己國字筆畫規範的漢字來出版實體看板、紙本、電子文件檔,基本上都沒有事,
但小學生寫出了不符合公家機關規範的國字筆畫,卻被考試扣分和體罰!
我認為應該要有一套機制或規範,
要求公家機關「所有的」文字出版和實體看板要百分之百的符合公家機關自己的國字筆畫規範。
服務處的助理根據他的認知和理解,寫了一堆筆記,註記在一張民眾陳情的制式表格內,
我也在表格內補上了我的聯繫資料。
總之就是,我真的跑了一趟立委的民眾服務處反映議題。
我一個小老百姓反映歸反映,實際上明年會不會真的被當成一回事進入立法院的眾多討論議題之一?
說真的天知道?又再次的被公家機關不了了之也是可能性之一。
至少我曾經嘗試過這樣的議題反映動作。

延伸話題,因為跑這一趟,我倒是因此第一次搭乘了淡海輕軌捷運,我搭乘的時段,當下載客量很少,
我後知後覺的經其他乘客提醒,才知道列車停妥後,要自己去按車門的按鈕來開關門。
後來有一位顧進出樓梯人潮的體溫偵測儀的保全的解釋,因為運量不大,所以就沒有設定每站都自動開關門,
而讓乘客自己去按開關門的按鈕,來做到所謂的「省電」。
舊 2020-12-28, 02:28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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