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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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這倒是未必~且就是有個大前提在
雙方都是已婚有絕對不可跨越的界線在
如果太快想變成對方取暖的小秘密可能反而被對方察覺意圖馬上中斷避免成不倫
像這樣裝熟最起碼還能保證維持不錯的聯繫也能見面約吃飯
除非原PO當時甩出去了擺明就是要離婚也要弄到這份關係再來想這些勾人的手段哪邊做不到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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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是講究天份的
我自認沒這種天分
但是樓主似乎不這麼認為
才會發文發牢騷
看標題我就想吐槽了
為什麼不是先離婚才去發展感情
沒有破釜沉舟的心態 想成功很難
女生若跟你上床被你老婆知道且告上法院
你跟女生誰受傷比較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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