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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za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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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台灣苗栗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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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Quaker2013
很難告的贏,只要沒有牽涉到財務,也沒有強制性 交,哄騙上床很難定罪,相反的如果訴訟不
成男方提誣告通常也不會成立,因為感情的事情法律本來就不好釐清。

只要事後仍有正常聯絡就很難告到男方進去蹲,所以前文才會使用"跑法院"一詞。
但女方放大絕男方也很難反告誣告,結果就是媒體上不時出現這類互相折騰的例子,
已成為哄上 床行為的主要風險之一。
     
      
舊 2020-12-21, 12:55 PM #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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