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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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是真不懂嗎
一年400萬營業額等於一個月才30多還需要開在這種地方
南部一個便宜的攤位可能就能做到了
這種地方在風光的時候一個月超過150是家常便飯
誇張點假日一般一天就破10
如果不用發票的話更是數錢到你手軟
你知道當時有多少老闆是同時做好幾個攤位/店面嗎
別當這是六合夜市
引用:
作者超軼絕塵
把權利金當房地產炒??
如果預期5年內還本的話還得攤上租金 管理費水電等雜支
就算以5成毛利來看
等於在這攤位每年要能賺到約400w營業額...
這樣還擺啥攤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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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ckers' ral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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