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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人也應當負擔一些成本,
否則被告太虧, 贏了沒賺, 輸了要賠
蘇偉碩中間有一些是推論的, 就看法官怎麼判,
如果廖元豪當法官就會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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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元豪說,蘇偉碩認為他的說法有科學依據,不會構成「故意」,也不是謠言,而發表科學上有爭議訊息供大眾討論,也不能稱為危害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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箝制言論自由…學者:應舉證反駁 非廉價恐嚇
聯合報 / 記者劉宛琳、賴佩璇、林河名/台北報導
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
高雄榮總台南分院前主治醫師蘇偉碩發表萊劑對人體有害的言論,遭衛福部提告。學者表示,科學上有重大爭議的事件本就屬言論自由的範疇,衛福部認為有問題,應公開舉證反駁,而非用告發這種廉價的恐嚇。學者感嘆,蔡政府箝制言論自由已到相當嚴重的地步,令人遺憾。
去年也曾被「查水表」的台大政治系教授蘇宏達,更直批蔡政府「沒品」,是一個沒有道德底線的政府,什麼事都幹得出來,非常危險,這已經對人民構成公然恐嚇,甚至是警總復辟,「這個政府真的是太可怕了」。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警方通知書上指的應該是刑事案件,依據「食安法」第四十六條之一「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來處理,蘇的行為必須是故意才可能構成犯罪,也就是僅有在蘇明知為不實(謠言)而散布,且足生損害於公眾,才能究辦。
廖元豪說,蘇偉碩認為他的說法有科學依據,不會構成「故意」,也不是謠言,而發表科學上有爭議訊息供大眾討論,也不能稱為危害公眾。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彭錦鵬表示,蔡政府過去四、五年箝制言論自由到了相當嚴重情況,從「關中天」到查一般民眾的言論,非常不適當。
有檢察官說,食安法是保護人民健康,不是保護政府政策,反對吃萊豬言論對民眾無害,不構成法定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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