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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fon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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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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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sman+++
KMT當初搞的修憲門檻就卡在那....怎不是問題??
除非KMT在立法院死絕吧...

1.立法院立法委員1/4之提議,3/4出席,及出席委員3/4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2.公告半年後,經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1/2。

不把基礎的數字搞錯,怎麼能得到blair想說的結論?
舊 2020-12-08, 11:48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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