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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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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客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12
文章: 38
引用:
作者maskedrider555
不管妳有什麼苦衷, 我覺得只要妳精神正常, 都不會悶死自己的小孩…

講難聽點, 妳惡意把他們丟棄在路邊棄養, 對我而言都比親手殺了他們還要有人性一點…

然後, 這次的判決法官跟之前有爭議案件的法官是同一人?

如果不是, 那為何要用這案件去對比之前的爭議案件?


親手殺了家人然後自殺與遺棄家人於路邊任其自生自滅,那一個比較有人性?
     
      
舊 2020-11-29, 12:02 PM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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