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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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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8
引用:
作者一努卡米
就在你樓下、所以文長恕刪 XD

要這樣解說這起案例的判決 ,
我會覺得更諷刺以前那些可教化的案例了

說得出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的人 ,
行兇會是一時衝動 ? 精神有問題 ?
性侵後又殺死的被害者也是有知覺、一再抵抗 ,
歹徒還不是加重手
(像竹東少女被輪流性侵、虐死後還焚屍)
...

我的意思是該判死就判死

這個單親媽媽該不該判死? 如果我是法官,答案是肯定的

哪些理由,不能構成作為殺兩個幼子的藉口

過去哪些離譜的判例,是因為法官都想盡方法不判死

剛好百年難得遇到這個案例,很難找理由免她死

難道要法官在庭上跟被告爭論,有沒有悔意?

被告: 不後悔 法官: 你有 選擇輕生就代表有

被告: 不後悔就是不後悔 法官: 我不管 說你有就有

(以上都是設計對白)


被告不像過去的殺人犯演很大

如果她堅定不後悔,法官能強加有悔意在被告身上嗎?

法官不會為了不判死要被告去測謊,沒悔意是否說謊?


二審就難說了

也許人權律師會想辦法說服她

二審時有悔意,大慨也來得及
舊 2020-11-26, 11:09 P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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