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桶屍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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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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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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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所以這就是法官跟一般社會大眾觀點脫節
過分為罪犯著者想,而不是該判刑就判刑
變成是給假釋犯特權


很可惜的是,這些法官並不少,而且已經說服了大法官,現在釋憲通過了,說什麼也沒有用了,現在應該好好思考的是,撤假的這部份該如何修訂,避免出現破洞。
 
舊 2020-11-24, 04:46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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