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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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的備份硬碟中找回了我在民國一ま七年七月下旬實際去跑的一份造字申請公文(書面資料郵寄包裹)的PDF,
該申請案的公文流程得先經過教育部初核、再經過行政院國發會全字庫覆核。
教育部在過了三∼四個月之後給了我一份紙本回覆(副本),我打電話去教育部問我看不懂的部分,
然後我搞懂了,簡單來說,就「教育部的觀點」,我申請了一百多個造字,教育部只有審過了十個而已,
然而有趣的是,我送審的造字「全都是」行政院國發會全字庫官網既有的五一七個漢字部件之中的一百多個,
也就是說,我把政府單位A的造字(點陣圖模式),透過我這樣一位民眾,再轉給政府單位B去審,教育部審過了十個,
教育部把初核成果的「正本」傳給了全字庫,教育部的聯繫窗口表明,全字庫的覆核結果,教育部管不了,
教育部只是協辦單位而已。
「如果」全字庫審過了,那他們就要把這些漢字部件繪製成有「獨立碼位放置」的「向量圖模式」。
如果全部審過,五一七個漢字部件的「獨立碼位向量圖」就「全齊」了!
只是,到昨天為止,全字庫都「還沒有」「郵寄實體信件」告知我「覆核」的進度到底如何?
然而在昨天之前的某天,我發現全字庫網站無預警的把五一七個漢字部件向量字圖全都另外繪製建置在私人造字區碼位,
有這樣的發現之後,我就把這五一七個漢字部件向量圖瀏覽一輪,發現居然有校稿不確實的筆畫錯誤,
這會讓我感受到公家機關做事真的很半套再半套。
假設、如果 公家機關在明年的上半年之內,把五一七個漢字部件全都挪移到規範內碼位(要定稿且公告,草稿不算數),
並且把所有筆畫錯誤全都修正完畢。
那我會解讀為,我在三年前跑的實體公文流程往返,公家機關在三年後才終於搞定問題。
然而我會認為,我反應的議題事項,一年內要完整解決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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