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orea2004
Power Member
 
orea2004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我看你這個問題問很多人, 不確定你想要什麼樣的回答, 不過即然你引我言, 我就用我的
觀點回答你. 路邊臨停在車水馬龍的都市, 大家都塞的要死, 你還一台車停在哪, 就算只
停一分鐘, 我也不覺的是微罪, 但在鄉下地方, 或車少久久才一台車經過的地方臨停, 我
覺的是微罪, 你沒在鄉下 7-11 臨停過買個飲料或借個廁所嗎? 我不是聖人, 我必須承認
我做過. 你的觀點釘死在條款, 我認為的微罪不罰不是這樣用的.

以刑法來舉例, 一個10幾歲的窮困小朋友, 在快餓死下, 偷了麵包只為了活下去, 要用竊盜
罪罰小朋友嗎? 我不忍. 但一個富家千金小朋友, 偷麵包只為了好玩有趣或糟蹋食物, 那我
就覺的罰下去吧..

問題是如果10歲窮困小朋友偷麵包果腹你當沒事,搞不好就會發生破窗效應。
反正只要夠窮做壞事都可以被原諒。
那要社福組織幹嘛?就讓小朋友去偷去搶就好。
同樣,你讓一台車可以停,停個5分鐘沒關係啦,那停個10分鐘應該也沒關係。
那我在多停個五分鐘吃個飯應該也OK。
其他人看到這邊好像可以停,然後就跟著停,過段時間就是常常停一整排。
 
舊 2020-11-12, 01:12 PM #5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orea2004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