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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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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Rivia
文章: 7,054
引用:
作者巴豆布妖
我看你這個問題問很多人, 不確定你想要什麼樣的回答, 不過即然你引我言, 我就用我的
觀點回答你. 路邊臨停在車水馬龍的都市, 大家都塞的要死, 你還一台車停在哪, 就算只
停一分鐘, 我也不覺的是微罪, 但在鄉下地方, 或車少久久才一台車經過的地方臨停, 我
覺的是微罪, 你沒在鄉下 7-11 臨停過買個飲料或借個廁所嗎? 我不是聖人, 我必須承認
我做過. 你的觀點釘死在條款, 我認為的微罪不罰不是這樣用的.

以刑法來舉例, 一個10幾歲的窮困小朋友, 在快餓死下, 偷了麵包只為了活下去, 要用竊盜
罪罰小朋友嗎? 我不忍. 但一個富家千金小朋友, 偷麵包只為了好玩有趣或糟蹋食物, 那我
就覺的罰下去吧..

其實很多人都是這樣啊
當問題影響到我的時候就是罪大惡極
自己臨停的時候就是微罪
這些從來都是主觀認定的
但是這個標準當你易地而處的時候
就 180 度轉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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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20-11-12, 09:02 A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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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口隆史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