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wyle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9
文章: 1
引用:
作者sclee
今天新聞又有她

警察說再不離開要用社維法辦她

乞討違反了社維法?

以後看到街上有乞丐,能否通知警察來處理?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8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唱演或播放***詞、穢劇或其他妨害善
良風俗之技藝者。
前項第二款唱演或播放之處所,為戲院、書場、夜總會、舞廳或同類場所
,其情節重大或再次違反者,得處或併處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
兩種條件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0080067&flno=82
__________________
.--. -.-. -.. ...- -..
舊 2020-11-11, 09:06 PM #4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yl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