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sutl
外露的鏈條跟齒盤難道就不會捲入異物嗎?
而且現在很多車為了通過台灣的特殊法規,多少有變更過了,不得變更是要鬼打牆嗎?
甚至交通部官員都明確說過,例如煞車系統不得變更,是指鼓煞不能改為碟煞,這些法官懂嗎?
而且傳動系統何時是引擎系統了?會把這兩者搞混的判決根本有問題。
傳動系統真正違法的改裝,是自排改成手排。(車型登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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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動蓋移除應該沒那麼容易捲入東西 除非刻意塞進去
反而是碗公碎裂的時候 碎片會變成根本沒有任何阻隔防護的破片到處飛濺
倒是法條的部分我覺得這是當初用字造成的問題 應該一部分也跟當年的民情有關
不懂的一律不准你改進 制訂法條的 立委 法官會懂?
不能「變更」等於把所有後續的改進全都打死
不能「移除」或是 不能「刪減」我覺得會比較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