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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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utl
外露的鏈條跟齒盤難道就不會捲入異物嗎?
而且現在很多車為了通過台灣的特殊法規,多少有變更過了,不得變更是要鬼打牆嗎?
甚至交通部官員都明確說過,例如煞車系統不得變更,是指鼓煞不能改為碟煞,這些法官懂嗎?
而且傳動系統何時是引擎系統了?會把這兩者搞混的判決根本有問題。
傳動系統真正違法的改裝,是自排改成手排。(車型登記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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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說穿了,是台灣在『交通』這一塊的法規,異常的落後
改裝品或說替代套件到處都能買到,但裝上車就違規?
政府完全無視這塊灰色地帶
也不提供檢驗標準
即便有,就跟那HID與LED大燈一樣
蜜月期沒去申請的,後面要再變更就難如登天
打個簡單的比方
低配車款,收了車友拆下的原廠高配HID燈具,卻也無法合法變更行照
這.....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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