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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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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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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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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murom
你提這例是路權上闖紅燈的沒路權
但這案例
https://i.imgur.com/MRGGbPBm.jpg
1.斑馬線是行人路權100%的地方,之前有判例就算行人闖紅燈撞上還是要賠。
2.那個分隔島樹很矮,也就是司機應該看到了有人在斑馬線上跑。
3.司機看到了有人在斑馬線上跑為何不減速?
因為他覺的撞上了,行人比較吃虧會死人的又是闖紅燈,所以行人該讓他。
就這三點你說法官會判他無罪嗎?我不覺得耶!


沒有什麼路權100%這種東西。

你正常行駛在道路上,看到前方有行人違規穿越馬路,你雖有路權,但是無權撞人,所以你還是必須要採閃避動作。
如果行人違規穿越馬路致遭車輛撞傷,而肇事駕駛完全遵守相關道路法規,且已盡相當之注意義務,則駕駛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名。

最常見的錯誤就是刑事方面,過失只有有跟無的問題,沒有比例的問題。也就是說,只要有過失,不論是幾啪,都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而民事部份,因為駕駛動力車輛肇事是採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駕駛人必須自己證明沒有任何過失責任,民法法諺「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負舉證責任的一方,承擔較高的敗訴風險,所以駕駛人這邊一旦無法證明自己沒有過失,就會在民事上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件案子目前還有待調查,說真的,要說到底駕駛有沒有責任,都言之過早。
舊 2020-11-09, 11:30 PM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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