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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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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orea2004
要求要有律師執業經驗的目的是要了解律師的邏輯
不然一堆年輕法官根本就被律師耍著玩。
我們不希望一個法官要熬多年才有足夠的經驗對抗律師
畢竟是法官是一個可以決定原被告人生的人


你確定是法官被律師耍著玩嗎?
     
      
舊 2020-11-06, 09:22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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