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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官就愛:可教化。為何立院諸公不修法讓法官好好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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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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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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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8
引用:
作者
orea2004
要求要有律師執業經驗的目的是要了解律師的邏輯
不然一堆年輕法官根本就被律師耍著玩。
我們不希望一個法官要熬多年才有足夠的經驗對抗律師
畢竟是法官是一個可以決定原被告人生的人
你確定是法官被律師耍著玩嗎?
2020-11-06, 09:22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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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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