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美國方面決定接受和解了,
這種上市公司公告可不能亂發.
聯電承認營業秘密案 以17.2億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和解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10...fBYN3CgNj7u8AVc)
聯電(2303)今(29)日公告,違反聯邦營業秘密保護法案件,
聯電已與司法部達成和解,和解協議內容業經北加州聯邦地方法院判決確定,
聯電承認侵害一項營業秘密,同意支付美國政府6000萬美元(約17.2億台幣)的罰金,
並在三年自主管理的緩刑期間內與司法部合作。
聯電表示,在和解協議中,司法部同意撤銷對聯電原來的指控,
包括共謀實施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竊取多項Micron Technology, Inc.(美光)
營業秘密和專利有關的指控,以及可能從4億美元到87.5億美元的損害賠償及罰金等。
原文網址: 聯電承認營業秘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