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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罷工紀實 – 親身經歷與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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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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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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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wkm
公司要我們簽一份聘僱協議書
這種東西是錄取報到簽的吧,工作一二十年還要求簽這個站得住腳嗎
上面很多對員工不利的事項,條文講白話一點如下:
除非生病等無法抗拒因素外,員工需配合公司業務加班(放假沒事就得加班)
公司打考績員工不得有異(可以憑印象打 或與誰比較要好打)
員工因不適任公司可隨時配合職務需求調度(一下調夜班一下日班搞你)
員工在職期間獲得的智慧財產屬公司所有(想出來的點子方法都算公司的專利)
等等之類
明知不平等對我們不利,為了這份工作全部人還是簽了....真的很悲哀
工作內容變更,如果不接受的話可以跟地方勞工局申請資遣。目前法律只能做到這樣...
2020-10-25, 11:57 PM #
55
sut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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