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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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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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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pompom
還不是喬出來的
https://www.businesstoday.com.tw/ar...%90%AC%E5%85%83

不然你去搭搭看
取你想要講的當然賠很多..... 當初確實只賠幾百萬。有錯嗎
Google 沒告訴你還有很多事情吧


鐵路機構行車與其他事故損害賠償及補助費發給辦法
106.12.29修正(107年1月9日鐵運轉字第1060043617號函)

第 1 條 : 本辦法依鐵路法第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 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之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
第 3 條 : 因可歸責於鐵路機構之行車或其他事故,致人死亡...


如果政府真的照套表上賠償 你嘴他也才有意義

只因為法規上寫這樣 你就認為你死亡就只有這點賠償??

你有問題嗎?

都有案例還在凹

政府根本不敢只賠這點錢

你真的是難看

比沒讀書的還慘

 
舊 2020-10-24, 02:49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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