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Jo Jo Chin
*停權中*
 
Jo Jo Ch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98
引用:
作者阿魯米
直行路權是一個原則,不能無限上綱
前方二台汽車都能及時反應,避免這場意外
重機卻不能,為何?
超速沒?可以連續橫跨二車道?

法官判決不會只引用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一條法規,就一刀切
連規規距距行車,都可能被判應注意未注意了
我不相信告到法院,重機會沒有肇責

酒駕及無照,是行政罰,無關肇責


嘿嘿 酒駕撞死人時大家都會說喝酒根本就不應該上路

酒駕肇事是刑事罪喔...
舊 2020-10-17, 06:03 P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o Jo Chi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