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derson1127
要小心喔
如果是主動合併其它的公司或者單位 , 那您還可以保有協商的權利
反之
如果是被合併,那主動權在合併方的手上,一切他說了算!! 是有可能會變成
前朝法則被後朝推翻 !! 被合併方只有建議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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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你的提醒, 不過已經解決了, 畢竟雙方上面都還有人, 我直接請上級幫我起個頭了.
現在OK了, 其它地方都裝攝影機, 包括出入口, 我這裡是motion detector就好.
我是日籍主管直接招聘的, 而且當初這獨立辦公室是條件之一, 這點信用他還給得起^^
我向來都是速戰速決, 他們還沒開始裝, 我就發難了, 難怪人緣不佳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