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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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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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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oodpig
如果雙方是合作關係,那不收取版面的費用合理

我們部門最近跟台中市政府合作一個活動

會用到市政府的大會議廳,也沒有跟我們收費,這個會議廳牌價一天要二十幾萬

然後機捷的人流量真的很可憐,版面非常難賣掉

你們看到有上廣 告的版面,很多都是送的(只收製作上刊費用)

代理商拿冷門的版面去送給有買其他廣 告的業主

至於蔡阿嘎,我覺得人家會紅就是有他的厲害之處

以前年輕的我可能也會覺得這傢伙憑什麼紅

但是現在我會去發掘這傢伙哪邊厲害才能這麼紅


利害是他的本事

但不該讓他跟捷運局慷他人之凱

我個人比較注個 人 隱 私 你要在你花錢的空間怎麼佈置是你家的事情

不要讓公開場所變成蔡家的宣傳平台

蔡阿嘎的小孩現在雖然沒有自己的頻道

但是若兩三年後有 那不就是提早做廣 告宣傳

現在YT競爭越來越激烈

政府單位做事請依法處理

不該讓有心人士甩特權才對
舊 2020-10-15, 12:11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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