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nderson1127
地方是老闆的,老闆只要做到施工前告知,基本上以法律的立場來說,是完全合法,沒有私人隱私問題
員工只有服從,依照老闆的意思去做!!
員工如果有疑慮部份,請把有疑慮的工作部份,拿回家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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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當初有答應我, 屬於我的辦公空間是隨我處置.
就是因為喜歡獨處且特殊工作習性, 才選了這冷氣不夠涼, 噪音多, 跟廠房相連的辦公室.
2. 理論上他不是我老闆, 是台灣這裡合併後的最高階.
打個比方就像我們都隸屬中華民國國軍, 但我是海軍, 他是陸軍, 分屬不同.
我沒有什麼工作無關乎公司的, 只是不喜歡被盯著, 那些事情版上早就聊過了.
喜歡早到整理工作, 喜歡時不時起身打掃, 有時候洗個澡再繼續做事情之類的~
工作成效沒問題, 但做事過程給人看, 肯定一堆閒言閒語, 版上就曾經有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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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請上級去交涉了, 真的很難接受, 當初有講好的.
不能因為對方官大學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