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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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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5
文章: 1,577
引用:
作者acetyIII
所以每間公司都有同意書?這個我來問看看,明哲保身,老闆有說或指示也做個紀錄

至於上述話語,當然沒人明著說,反正老闆還有年終這招
最末你也說了,立法這樣搞,難怪老闆也一樣搞


加班費可算1.33,補休卻沒有這是哪招?


不過話說回來,太多我看過的手法了,敢一直請加班的,除非真的時間都壓縮到精簡到不行,不然老闆有的是手段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填工作報表,這很多公司都有....
小弟有時,會花半天在補工作報表....主管如果靠腰,我會回他,這是你們要求的,我只是按表操課.....至於花自已的時間填這個,免談.....



引用:
作者twu2
一定有違法.
就算取得員工同意轉補休, 在每年到職日那天, 沒放完的就要結清. 而且是按發生時的情形結清. (該時數如果是 1.33 就要用 1.33 算, 也就是公司的系統要能跑的出來, 也能解釋那筆加班是補休放掉, 那筆是給加班費)
台北市來勞檢就是要求我們提供這些資料出來檢查的....

以台北市勞檢的動作來看, 真在台北市的公司敢不給加班費的.... 我想後台應該很硬吧.
多數的公司可能都是發一發比較省事 (不然就是不要造成加班的情形....)

至於加班費多發了, 獎金會不會變少.... 正常的情形來說, 給員工的比例是固定的, 有項目多發, 自然有項目會少.
不過以員工的角度來看, 被要求加班, 該拿的就先拿吧. 要等每年的獎金? 你怎麼知道到時會剩多少可以拿?


現在很多公司的人資系統都有電子化了,像我們公司加班如果沒事先申請,就沒有...下班時間系統會自已幫你調整到正常的下班時間。(1天8小時.......不會多給你一毛錢)
舊 2020-10-04, 10:34 AM #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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