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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mit Crab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7
您的住址: 象山公園
文章: 2,816
引用:
作者acetyIII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亂入吐槽一下,這種玩法該不會只有法務留下來?
(因爲法務在律所習慣了按時計費,美系律所標準是6分鐘為計算單位)
 
舊 2020-10-04, 01:38 AM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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