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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ety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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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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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如果今天有一個員工他要的是加班費申請的也是加班費,結果老闆告訴他,只能申請補休,光這句話就可以檢舉,就算沒說,老闆不讓他申請,也可以檢舉,反正自願這種事,不是老闆說了算,也不是光申請就叫『自願』,沒有加班費的申請方式,『只能』申請補休,老闆提不出自願證明的同意書,或是使用各種脅迫方式取得,這些都是被認定為老闆違法的。
貴公司只是沒有人去檢舉,如果有,光您說的這些認知,就已經可以罰了;如果您就是負責的主管,可以預見的是,老闆可能會拿您出來坦,說『補休每隔月都會統計,由員工自行申請,補休掉,所以非自願這事,除非打定要走了,不然每個月都自願哪來非自願』這些話都是您這主管說的...如樓上所說的,趁早收集一些對自己有利的保命護身符吧,自願不是您所認知的這叫自願。

另,加班費要依倍率計算,而補休卻是補實際加班時間,這也是當時立法出來被人痛罵的原因,就是因...



所以每間公司都有同意書?這個我來問看看,明哲保身,老闆有說或指示也做個紀錄

至於上述話語,當然沒人明著說,反正老闆還有年終這招
最末你也說了,立法這樣搞,難怪老闆也一樣搞


加班費可算1.33,補休卻沒有這是哪招?


不過話說回來,太多我看過的手法了,敢一直請加班的,除非真的時間都壓縮到精簡到不行,不然老闆有的是手段

我還看過某間公司,每週要員工把一周的每天工作內容依半小時寫出來.... 搞個一兩個月,除非很多皮的,否則沒有員工要耗心思繼續留下來,都是乾脆鼻子摸摸走人
     
      
舊 2020-10-04, 01:09 AM #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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