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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18
文章: 1,088
引用:
作者n_akemi
上班時間移動工作地點,算是工作內容。
然後,每天額外給的工作量剩餘時間內必須作完。
也就是說,你必須要能瞬間移動兩地工作。

所以很多員工自認沒有這種特殊技能,自認不適任要離開也只是剛好而已。

老闆的內心戲:
I am the law!
https://m.youtube.com/watch?v=OcRt3YUbN0k
舊 2020-10-03, 08:10 PM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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