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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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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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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cetyIII
很多人都不爽這補休,但老闆擺明就是不給加班費
上班時間移動工作地點,算是工作內容。
然後,每天額外給的工作量剩餘時間內必須作完。
也就是說,你必須要能瞬間移動兩地工作。

所以很多員工自認沒有這種特殊技能,自認不適任要離開也只是剛好而已。
舊 2020-10-03, 07:56 P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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