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兩小時,補休兩小時,就是在凹勞工。
要公平的話,加班兩小時至少抵三小時補休才公平。
老闆要這樣算計員工,員工只能算得更清楚來保護自
己的權益。
傑克馬說過很多幹話,但這一段確實說的不錯。
員工的離職原因林林總總,只有兩點最真實:錢,沒給到位;心,委屈了。
加班費(延長工時)要怎麼算才對 ? 公司有少算嗎 ? 平日每小時工額(時薪)怎麼算? 加班費不可只用本(底)薪用哦! 1.33、1.66還是1.34、167的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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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oniflowerhrlaw.pixnet.net/...%B0%91%E7%AE%97)
我是粗人,講話低俗。
單方面要求員工掏心掏肺,但是老闆一天到晚只
想掏老二強姦員工?!
如果包二奶,錢...